近日,因涉嫌受贿罪,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杨锦福在贵阳市中级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杨锦福利用职务之便,在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中,通过批准相关农 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学校成立、批准取得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定点资格、批准增加培训指标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87.2万元。
杨锦福受贿案只是贵州省一些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弄虚作假,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的“冰山一角”。
贪官污吏雁过拔毛窝案露出“冰山一角”
近几年来,国家下拨了大量资金,为广大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据统计,仅2006年至2007年,遵义市及所辖县(市、区)就获得农民工培训资金达4750余万元。
2007年底,遵义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朱克华在农民工就业培训中有受贿问题。该院调查发现,朱克华利用审批社会办学机构和监督管理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等的职务之便,近两年来先后收受多家培训学校贿赂30余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农民工均可接受免费培训,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得500元至800元的财政补贴。各级劳动社保部门负责审批职业培训学校,下拨培训指标并认定培训合格后的实际人数,培训学校据此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遵义市检察院在查办朱克华案后,统一部署在各县(市、区)展开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不少县(市、区)社保部门在农民工培训审批环节、计划下达环节、检查监督环节、补贴申请上报审批环节、财政局资金拨付环节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及局领导均存在贪污受贿行为,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内外勾结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不择手段
据遵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苟玉吉介绍,不论是社会办学机构还是社保部门人员,均视这一“民生工程”为敛财捷径,采取多种手段弄虚作假搞虚假培训,或单独或共同疯狂套取国家资金。
按照规定,培训农民工不得少于80课时,还必须将经过培训的人员的户籍输人贵州农经网确认其身份属实,且不得重复方为有效。大多数培训学校“打点”了当地社保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后,随便找几个人作为教师便开班“培训”,糊弄上一天半天,半真半假地走走过场,将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骗到手后便申报补贴。
搞虚假培训套取补贴经费无疑是无本万利,不仅培训学校想方设法套取资金,就连一些社保系统领导和工作人员也不再满足于收受贿赂了,有的干脆自己临时成立学校直接套取资金。遵义市红花岗区社保局副局长舒秋和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张吉英,伙同王伟、王莉等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了“创立职业学校”,以每人150元的价码委托创立学校副校长刘文勇和一些无业人员分别到正安县、遵义县虾子镇收集当地农民的身份证及照片等搞虚假培训资料,甚至还以一个塑料脸盆为代价收集农民的户籍资料。
刘文勇又以每份资料20元的报酬,买通正安县安场镇派出所副所长袁重,分两次将派出所户口信息里的771套农民身份证资料和照片复制出来,其后两人组织了37个虚假的“农民工培训点”,拍摄了所谓的“现场照片”,用于骗取培训资金。红花岗区社保局局长杨国兴在明知创立学校培训不真实的情况下,仍在申请补贴表上签字,使上百万元农民工培训补贴款被张吉英等人套取。杨国兴为此获得“感谢费”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