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了怪啊,每月卡上都被扣2000多块钱。”林先生有一张农业银行金穗卡,可是近来他用卡取钱,意外发现自己的卡从今年9月开始每月都出现了2224.93元或2254.61元的支出。这是怎么回事呢?林先生到银行仔细一查,才发现自己的钱被用于支付岳母刘女士的按揭贷款了!昨日,林先生打进晨报调解热线,郁闷地表示,此事不仅直接影响到了他与妻子的夫妻感情,也让他对岳母的“盗窃”行为感到很反感。
借记卡每月都少2000多
林先生称,他于去年11月在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金穗借记卡。上个星期,他去银行取钱,突然发现钱少了很多。调出卡上明细一看,原来,从今年9月开始,每月出现2224.93元或2254.61元的支出,而他从未支取过这些款项。拿着借记卡,林先生到银行要求调查,银行告知他,上述款项全部被用于支付其岳母刘女士的按揭贷款。林先生的岳母今年8月与南京一家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农行签订了个人购房贷款合同,合同上用于支付银行贷款的账号就是林先生的借记卡号。
林先生了解到情况后,立即打电话给岳母刘女士。刘女士告诉他,她买房时是女儿与她一同办理的房屋权属证书及银行贷款事宜的,女儿自愿替她偿还银行贷款,女儿随后向银行提供了还贷的银行账户。“钱是我挣的,从我卡里支钱,也应跟我打声招呼吧?”林先生表示,刘女士虽说是自己的岳母,可是妻子怎么可以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从他的账户上划走钱款用于支付岳母的购房贷款呢?
事后,妻子只承认代母亲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还称母亲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贷款合同是母亲自行与银行办理的手续,与其无关。妻子否认自己曾将丈夫的卡号交给母亲,用于偿还房屋贷款,也不清楚丈夫的银行卡被扣钱一事。但妻子要求林先生看在自己和老人面子上“算了”,理由是,岳母年纪大了,买房子时考虑到今后少缴遗产税,房产证上也顺带写上了他们夫妻的名字。
岳母行为违法
“算了?这又不是小事。怎么能算了呢?”林先生表示,岳母一家人没有说一声,却让自己还贷款,以后就是分遗产自己也未必有份。更为关键的是,这种不打招呼就拿他的借记卡还贷的行为让他感到简直就在抢劫。
“我真搞不清楚她们母女怎么搞的?为这件事,闹得我们夫妻感情和她们母女感情都受影响。”林先生表示,岳母刘女士一开始一口咬定是由女儿提供了女婿的银行账号,但是现在女儿对此矢口否认,她却表示:“怎么也说不清楚了”。林先生询问,岳母的如此行为是否构成盗窃?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曹纯钢律师认为,林先生岳母刘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均合法有效。刘女士未经林先生授权,从其账户上扣除款项用来偿还自己的银行贷款,从中获利,属违法行为。虽然林先生是刘女士的女婿,但无法就此继续推定其自愿代刘女士偿还银行贷款。林先生银行账户款项被扣除的损失,岳母刘女士应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