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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以案说法

“土地流转第一拍”惹争议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11月17日 11:55:44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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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谷官方表示未接到拍卖报告,村民称未经村民大会讨论

    15日,平谷区大兴庄镇一村口,竖立着一块宣传“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巨幅广告牌。良庄子村支部书记承包的万亩山地欲通过拍卖形式转让承包权,拟将其打造成京东旅游新景区。杨杰 摄

    11月15日傍晚,一位游客站在塔洼村的村口张望。2003年开始,几个村民承包了这片山地办起了农家院。现在,他们打算把这片万亩山地拍卖流转,让新承包者开展规模旅游。但这一想法遭到了当地政府的质疑。

    ■ 关注焦点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很快,一则与此有关的报道见诸媒体并引起广泛关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即将响槌。报道称,位于北京平谷区黄松峪乡塔洼村的万亩山地,将通过拍卖形式转让承包权。

    拍卖尚未开始,这一行为已经引起了多方质疑:平谷区官方表示,未收到有关拍卖的报告,并且此次改变土地用途的流转涉嫌违规;当地村民则认为,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的土地拍卖,“令人心酸”。

    对于这些质疑,土地现在的承包人表示,自己有权决定是否流转、如何流转。

    目前,这场特殊背景下的土地流转案例,争议与关注仍然未息。

    ■ 相关背景

    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内容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一夜之间,张玉旺感觉自己处在了风口浪尖。

    这种眩晕感,源自他和其他几位村民承包的万亩山地,将在不久后通过拍卖转让承包权。

    2008年10月下旬,一则消息经媒体报道备受关注:位于平谷区黄松峪乡塔洼村的万亩山地,将通过拍卖的形式转让承包权,新承包人将把此处打造成京东旅游新景区。

    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刚刚通过“土地流转新政”的背景下,这场拍卖,被组织方戴上了“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帽子。

    但消息甫一公布,便引发了来自官方和民间的两重质疑。

    平谷区政府农业经管站和平谷国土资源局先后表示,现在并未接到当事方准备进行“土地拍卖流转”的报告,并且塔洼村万亩山地的土地性质属于荒地,如开发旅游业将改变土地性质,违反相关土地规定。

    而在塔洼村的其他村民看来,这次转让土地承包权,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很心酸”。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新京报 责编: 张艺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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