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洪梅)近年来,巴州纪委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经过7年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形成了一套科学的、具有巴州特色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升了案件质量,促进了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巴州纪委始终坚持在每年5月之前召集各县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的负责人召开为期1周的案件质量评查会,采取“集中分组,交叉评查,复核定等”的办法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上年度办结的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评查。对参加评查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逐案审查、逐项评分,不护短,不遮丑,不走过场。最后,每个案件的意见反馈表和定等意见都要经州纪委案件审理室复核后,由州纪委下发正式文件通报评查结果和各县市的排名情况并对优秀县市进行表彰奖励。
二是将案件质量考核得分和排名情况纳入对各县市查办案件工作量化考核之中并逐年提高分值比重。从2000年开始对各县市查办案件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以来,案件质量得分所占比重已由最初仅占17.64%提升到了35%。
三是不断优化评判依据和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的查办案件工作、提升案件质量,2006年巴州纪委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编印了《巴州纪检监察系统查办党纪政纪案件模拟案卷》,并下发到各县市、各乡镇纪委。今年,还首次将模拟案卷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一个重要参考。
四是重视意见反馈。针对县市、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及其分管领导新手较多,个别基层纪委领导对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查处、轻质量等倾向性问题,2008年州纪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副书记亲自带队利用8天时间深入全州8县1市面对面反馈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此各县市纪委非常重视,书记、分管查办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和从事办案工作的干部都参加了反馈会,有的县市还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县(市)直部门纪委书记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反馈会。
反馈组首先指出各县市查办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重点指出了被反馈县市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州纪委案件审理室还将各县市每个案卷存在问题的卷页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制作成课件,反馈时结合每个案件的扣分情况进行一一点评。最后,反馈组与各县市纪委的办案人员进行座谈讨论、一对一授课,当场解答基层纪委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今后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