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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自忧,焉能自律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11月19日 17:38:33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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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日前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时披露,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在全国法院判处的各类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有4525人,同比上升77.52%。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是一个惊人的比率!

    这让我在为重拳出击贪腐喝彩的同时,还思考起这样一个问题:除少数通过跑官、买官等不光彩手段轻而易举升迁者外,多数人从一个普通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都来之不易。他们的成长,不仅与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分不开,而且与自己的不懈努力分不开……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这些人都应当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才对,可为什么每年会有近千名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绳之以法?

    “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经受考验”、“警钟长鸣,严以自律”之类的表白,很多领导干部都讲过,甚至经常讲。一些人为什么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既不能自警,更不善自律?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存有侥幸心理,缺少自忧意识。

    领导干部不知自忧,自然也就不能自警、自律,随时都有堕落的可能。形形色色的落马官员案例告诉我们,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如果抵挡不住眼前的种种诱惑,必将失去未来的前途和全部幸福。民谚说得好:“金钱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如果某些关键时刻把持不住,金钱却可以把人送进监狱,乃至地狱。而据笔者观察,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心存侥幸伸手捞取不属于自己的金钱和利益,与以下“三自”的误导不无关系:

    其一,自作聪明。认为自己作案手段高明,“越轨”行为只有天知地知,不会轻易暴露。他们当中,既有对法律似懂非懂的,也有法律专家知法犯法的。如,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兼有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位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就是这类典型。其因涉及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前不久被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免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因涉嫌贪腐被免职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其二,自加麻醉。在有些领导干部看来,向自己送钱送物、送这送那的人,大多是自己的亲朋好友、“钢铁同盟”。天真地以为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对方都会守口如瓶,不会出卖自己。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是,把他们送进去的正是那些所谓的“铁哥们”。

    其三,自我安慰。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贪得无厌也会平安无

    事,自己搞点“小腐败”未必那么倒霉。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思想上原有的一点防线彻底垮掉了,胆子越来越大,受贿越来越多。39岁就担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的景治中,曾经以“一次收受数额不超过5000元不算犯罪”自我安慰,同时抱着“社会风气如此,何必格格不入”的心态,几年下来,收受不“超标”(5000元)贿赂159次,总额近7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常言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权力是把“双刃剑”,遗憾的是,时下许多领导干部,对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先是深恶痛绝,继而麻木不仁,最后同流合污。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领导干部只有居安思危,常思纵欲之害,常怀自忧之心,“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才能防微杜渐,远离各种诱惑、洞察各类陷阱,确保掌权履职平安。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检察日报》 责编: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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