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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考官不得接听电话

2007年08月20日 09:28:03 稿源: 新疆都市报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见习记者刘英报道) “在面试期间,考官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得接受宴请和馈赠品;不得无故不到;不得接听电话;不得打人情分。”819日,240余名参与新疆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的考官与自治区人事厅签订了责任书。

    据了解,从20日开始,我区公务员考试进入关键的面试环节,约有1.3万人通过笔试获得面试资格。为确保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区实行面试考官责任制。在面试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纪的考官,将追究考官责任,取消面试考官资格。

    据介绍,我区此次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实行“三抽”,即纪检人员、考官、考生都是根据抽签随机分配。每天早上抽签决定考官将去的考场,抽完签后,所有考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在面试结束前实行封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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