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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实行面试考官责任制

2007年08月20日 11:24:59 稿源: 新疆经济报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刘旭 实习生袁豆豆报道)8月19日,100多名参加今年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面试考官在中国新疆人才市场与自治区人事厅签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工作人员招录工作面试考官责任书》,这是在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过程中,首次与面试考官签订责任书。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公务员招录面试时间从8月20日开始。自治区人事厅有关负责人说,实行面试考官责任制,和面试考官签订责任书是为了确保公务员考试录取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各地州市的面试考官也将签订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面试考官的职责: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评,并写出评语;对考生回答的问题认真进行综合分析,按评分标准打分,评分、评语要客观、公正。

责任书中对面试考官的要求包括,面试期间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接受宴请和馈赠品;不得打人情分等。面试考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不严,致使在面试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将追究面试考官的责任,取消面试考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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