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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2月28日 18:00:19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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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宗)委、新疆日报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决定在全区开展评选表彰自治区道德模范活动。

    一、奖项设立

    此次自治区道德模范奖项设立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团结友爱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

    具体标准见附件1《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条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宗)委、新疆日报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的各一位领导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具体负责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各地州市也应组建由文明办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宗)委和新闻媒体组成的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当地文明办。

    四、工作职责

    自治区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民(宗)委各自负责组织好本系统的评选宣传活动,接受本系统候选人推荐;新疆日报社负责刊登评选活动新闻,候选人公示,对当选道德模范的宣传;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负责播发评选活动新闻,对当选道德模范的宣传,各网站社会投票的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协助组委会办公室承担部分其他方面的工作;新疆电视台负责评选活动的报道、候选人电视宣传片的制作,对当选道德模范的宣传,颁奖晚会的筹办;各地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五、评选办法

    道德模范的推荐采取组织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推荐分别由各地州市文明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牵头负责。每个地州市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6名,六个奖项每类可推荐候选人1人。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办负责各厅局、各大行业的候选人推荐工作,新疆军区、驻疆武警各部队的推荐人选直接报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已当选的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即为自治区道德模范。

    群众推荐以向所在地州市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为主。各地接受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20日。候选人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后,将通过群众投票和组委会审定的方式评选,届时,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天山网www.tianshannet.com.cn、新疆新闻在线网www.xjbs.com.cn)投票方式参与自治区道德模范的评选。

    推荐人选应按类别填报“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一式两份),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于4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电子邮箱:daodemofan@163.com,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邮编830003)。

    六、时间安排

    2月27日召开自治区第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暨道德模范评选动员会启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2月底至4月下旬,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动群众进行推荐、组织审核、上报材料等;4月下旬,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道德模范候选人、发动群众投票,最后经自治区组委会审定,报自治区党委批准,评出自治区道德模范,适时在新疆电视台以晚会的形式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自治区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变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2、要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推荐评选过程的始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各地文明办和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信箱和收信地址,方便群众推荐。

    3、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对宣传动员、群众推荐、组织审核、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使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对推荐的候选人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质量。

    4、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宣传各类道德模范的先进思想和感人事迹,形象生动地展示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事迹和风采,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的浓厚氛围。

    5、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这次评选表彰是一次群众性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各地文明办要切实发挥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宗)委等主办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八、联系方式

    1、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

    2、联系人:任建东、任蕊

    3、联系电话: 0991-2391881(兼传真)、2398004

    4、电子信箱:daodemof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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